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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成人网科技局
2025-11-20
关于印发《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2025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9日
常科规字〔2025〕1号

关于印发《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5-11-20 16:12 来源: 欧美成人网科技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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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欧美成人网经济技术开发区、欧美成人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美成人网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服装城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将修订后的《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欧美成人网科学技术局     欧美成人网财政局

20251120日     

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苏州市科技局《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苏科规〔20193号)、《关于完善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苏科资〔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是市委市政府持续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方式,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市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使用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

第三条 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项目)是指列入市科技计划,由承担单位在一定时间周期内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

第四条 市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市科技项目的管理遵循宏观引导、权责明确、规范运行、绩效导向、自主申请、诚实守信的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充分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运行机制。

第五条 市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和市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计划设立与项目分类

第六条 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需求设置市科技计划,在保持相对稳定与连贯的基础上实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 市科技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一)按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市科技项目分为前资助、后补助和引导投入项目。前资助项目是指在项目实施前立项并先行给予资金资助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施管理需要,采取分年度拨款方式。后补助项目是指承担单位先行实施项目,在完成项目、取得成果或服务绩效后给予资金补助的项目。引导投入项目是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项目。

(二)按财政资金支持额度,市科技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根据需要分阶段下达资助经费。市级财政资金资助1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为重大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资助30万元(不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为重点项目,市级财政资金资助3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为一般项目。

(三)按遴选立项方式,市科技项目分为竞争择优、合规审核和定向组织项目。竞争择优项目是指通过组织评审论证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或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组织机制的项目,择优给予立项和前资助支持的项目。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类型,探索“以投代评”“以赛代评”等新型项目组织形式。合规审核项目是指通过审查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立项和后补助支持的项目。定向组织项目是指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根据科技创新特定需要定向组织实施和给予资助的项目。

第三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市科技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服务机构、评审咨询专家等。

第九条 市科技局是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是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各板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经市科技局确定的市级有关部门和高校院所等是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有疑义的,由市科技局指定。

第十条 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研究制订有关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 研究确定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遴选确定专业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服务机构工作;

(三)确定年度市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年度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

(四)组织开展或委托开展项目申报受理、评审论证审核评估、实施管理、验收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全过程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立项、调整、终止和撤销等管理工作;

(五)开展年度市科技项目立项行政决策,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和资金,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项目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建设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科技专家库等;

(八)开展市科技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服务机构、评审咨询专家进行信用评价;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预算安排;

(二)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执行情况;

(三)指导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

(一)在管理范围内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市科技项目,并按规定开展项目初审和推荐报送工作;

(二)协助或受托参与立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管理范围内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的资金落实、实施、验收、绩效管理等工作;

(三)及时拨付立项项目的支持经费,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四)加强项目管理情况备案。对项目实施中出现重大事项变化的项目,及时核实情况并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形成项目重大事项变更报告后,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配合市科技局对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评价。

第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一)社会信用良好,履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并严格遵守,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

(二)履行立项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依法依规使用项目经费,落实相关保障条件,按期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三)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项目管理制度,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经费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信用管理等;

(四)如实报告项目年度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要事项;

(五)接受并配合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及专业服务机构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十四条专业服务机构是经市科技局遴选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科研项目管理能力,受托承担市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受托承担市科技计划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评审论证、审核评估、合同签订、中期检查、经费审计、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二)受托负责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

(三)受托建设、管理和维护市科技专家库。

第十五条评审咨询专家是接受聘请参与市科技项目评审论证、审核评估咨询活动的专家,主要职责有:

(一)受托参与市科技项目指南编制、项目评审、验收评价、监督评估等,提出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咨询意见;

(二)依法尊重项目申报单位和承担单位的知识产权,严格保守项目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 全过程管理

第一节 项目指南编制与发布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根据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需求,编制年度科技项目指南并及时发布。

第十七条市科技项目指南编制采取需求征集、调研座谈、专家论证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高校院所、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及建议,提高项目指南的科学性。

第十八条市科技项目指南应明确项目支持方向和具体内容、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资金支持强度、项目申报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项目受理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

第二节 项目申报与受理

第十九条项目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为非申请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当与项目申请单位约定投入申请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三)申报单位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有不良科研、社会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

(四)年度市科技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

第二十条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第二十一条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有关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申报推荐意见。

第二十二条   市科技局或受托专业服务机构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和信用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第三节 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二十三条   市科技项目实行评审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查制度。

第二十四条   评审咨询由市科技局或受托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并按照不同遴选立项方式采取相应的评审程序和方法,评审咨询意见作为市科技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五条   竞争择优项目应合理分组、随机选择市科技专家库内评审专家进行网络评审或会议评审(论证),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可增加现场答辩、现场考察等,形成综合评审咨询意见。合规审核项目可委托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查并出具咨询意见。定向组织项目按市委市政府决策要求落实,对根据特定科技创新需要组织的定向项目采用专家论证方式形成咨询意见。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过程中,大力支持产创融合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项目技术预审,以设立预研等方式,择优进行立项。

第二十六条   健全市科技项目评审工作规则,明确评审专家组构成、评审专家产生方式、项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评审咨询意见格式、评审组织工作纪律等。

第二十七条   市科技局根据评审咨询意见拟定市科技项目立项方案,经集体决议后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立项。

第二十八条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文下达年度市科技计划立项项目和资金。立项文件印发后,前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市科技局签订项目合同书,不签订的视同自动放弃,予以撤销立项。

第四节 项目实施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期内,承担单位根据要求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市科技局。一般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原则上不开展过程检查。市科技局或受托专业服务机构对重点项目在实施期内对照项目合同书开展一次中期检查,对重大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开展阶段检查,检查结果作为项目分期拨款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施具有自主选择和调整技术路线的自主权。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可以按照研发创新规律和市场环境变化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安排和调整均可作为项目验收、评估评审和审计检查等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项目如发生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单位变更、项目主要研究目标或考核指标调整,承担单位须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科技局审核。

第三十二条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且需延长项目实施期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项目实施期结束前提出延期申请,经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市科技局报备。实施期限最长延期一年。

第三十三条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项目的跟踪和实施监管工作。承担单位出现破产倒闭或其他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重大突发情况,不能履行报告职责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节 项目验收与评价

第三十四条   市科技项目实施到期后应组织验收。市科技局或受托专业服务机构负责项目验收工作。后补助项目不组织验收。

第三十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实施期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验收,提前完成的项目可以提前申请验收。

第三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应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和有关材料。市科技局对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在组织验收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承担审计费用。一般项目可由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自行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并附有关明细或由承担单位自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一般项目审计费用可在该项目“直接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七条   项目验收可邀请技术、财务、管理等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参与,验收专家组不少于5人。一般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或函审验收方式,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采取会议验收方式。根据需要,可安排多个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第三十八条   验收专家组应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考核目标任务进行验收,可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组织评议等形式,做出明确的验收结论。

第三十九条   经验收专家组评议,达到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作通过验收结论:

(一)提供的验收材料真实完整;

(二)完成合同书约定全部考核目标,或虽未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考核目标、但在关键创新目标上形成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

(三)经费使用合规。

第四十条项目未达到验收条件,但开展了实质性研发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研究进展和成果,且经费使用基本合规的,可作总结结题结论。

第四十一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承担单位可主动提出终止项目的申请,附已做工作的书面总结。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第四十二条   项目承担单位因主观原因发生严重科研不端行为、拒不开展项目实质性研发、项目经费使用故意违规等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的,以及在项目实施期到期后18个月内未完成验收的,经市科技局审核后,予以强制终止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

第五章 项目经费管理

第四十三条   市科技项目经费包括市财政、各板块财政安排的科技相关经费、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的科技经费等。前资助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预算,编制上述科目预算时只需测算总额。后补助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技创新。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

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

支。

(二)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

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

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三)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

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第四十四条   间接费用是指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包括有关管理费和绩效支出等。财政资助的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为:5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为30%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部分为25%100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为20%

第四十五条   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在预算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开支,自主调整直接费用全部科目的经费支出,不受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办理调剂手续,并可作为项目验收、评估或审计检查的依据。

第四十六条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我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并结合该聘用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第四十七条   在市级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等基础、理论类科学研究项目中试点开展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第四十八条   完成合同书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市科技项目,结余资金可留归项目组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或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撤销立项、总结结题、申请终止、强制终止的项目结余资金均按原拨付渠道收回。

第四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落实项目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对市科技项目经费单独建账或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各板块财政共同支持的科技配套经费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安排落实。

第六章 监督与绩效管理

第五十条健全项目管理全过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信息公开须遵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规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五十一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实行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

第五十二条   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异议,并明确异议内容和理由。对评审咨询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不能作为提出异议的理由。市科技局对收到的异议应按有关规定登记、处理和反馈。

第五十三条   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有关责任主体和个人与项目或异议处理存在利益关系的,有义务主动提出声明并回避。有关单位和个人认为项目管理中存在回避事由的,可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查后决定是否回避。

第五十四条   加强市科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科研信用管理,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推进科研信用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衔接,实施联合奖惩机制。对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其失信行为记入市科研信用记录,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参与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有关责任主体和个人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相互串通、弄虚作假骗取科技项目,阻挠规避监督检查,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输送不当利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五十六条   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对已经勤勉尽责、未谋私利,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未完成市科技项目任务目标的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予以免责,不记入信用记录。

第五十七条   强化专家库的动态管理,定期更新专家信息,对履职不公正客观和不负责任的专家予以剔除出库。

第五十八条   建立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项目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市财政局、科技局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和绩效管理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绩效管理。

第五十九条   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绩效目标、拟定指标和指标值、撰写可行性报告,组织开展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和结果作为次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参考依据。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和数据。

第六十条对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在本办法出台前已立项、尚在执行期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预算调剂权、劳务费开支等方面内容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施行,有效期为3年。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原《欧美成人网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常科规字〔20201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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